2025-12-27 2
试管智库,好孕引路
为什么说同性可以在南京领证是谣传?
近年来,关于“同性伴侣可以在南京登记结婚”的说法时有流传,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说法是否属实?本文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您提供清晰明确的解答。
核心结论先行
“同性可以在南京领证”这一说法是不实的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婚姻登记机关无法为同性伴侣办理结婚登记。南京市作为中国的一座城市,其婚姻登记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
这与知识库中强调的“遵循法律法规”和“获取权威信息”的原则相符。判断此问题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条文中的“男女双方”明确了缔结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异性。
因此,从法律定义和主体要件上,中国现行的婚姻制度尚未将同性伴侣纳入合法登记范围。
南京市婚姻登记的实际执行
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其工作流程和审查标准均以《民法典》及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为唯一准绳。
审查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这些证件上的性别信息是必须审查的项目。
办理条件:必须符合“自愿、法定婚龄、非近亲、无配偶”等所有条件,其中最基本的前提就是申请双方为异性。 因此,在任何官方、正规的渠道,同性伴侣都无法完成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
谣传可能产生的原因与辨析
此类谣传的出现和传播,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对个别案例或误解的放大:可能存在个别人员咨询或尝试,但被误读为“可以办理”。
对境外政策与国内政策的混淆:部分国家和地区允许同性婚姻,相关信息传入国内后可能被张冠李戴。
对“ LGBTQ+友好城市 ”概念的误解:一个城市可能展现出对性少数群体更包容的社会氛围(如举办相关文化活动),但这与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登记”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社会友好度不能等同于法律授权。
重要提醒:警惕不实信息与诈骗
勿信非官方承诺:任何声称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关系”或所谓“新政策试点”办理同性结婚证的个人或机构,极有可能是诈骗。
以官方信息为准:关于婚姻政策的任何变动,都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程序决定,并由民政部统一部署实施。地方城市无权自行制定或突破国家婚姻法律制度。
咨询权威渠道:如有疑问,应直接咨询南京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公开电话或查看江苏省民政厅、民政部的官方网站获取信息。
总结
总而言之,“同性可以在南京领证”的说法缺乏法律基础,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悖,因此是确凿的谣传。 公众在关注此类社会议题时,务必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唯一判断标准。理解社会观念的进步与法律条文的修订是不同步的过程至关重要。目前在中国境内(包括南京),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仍然仅限于异性伴侣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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